自“三晋执行利剑”集中攻坚行动开展以来,我院执行局干警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和执行联动威慑机制,出动干警23人次,警车18辆次,采取查控被执行人财产、坚决依法采取查封、冻结、扣押、拘留、曝光失信被执行人等执行强制措施,其中,查封房屋1套,传唤18人,拘传5人,冻结30余万元,到位标的500余万元,取得了明显成效。
6月22日下午,在全省集中发放案款周平遥现场,我院执行局在检察院同志的监督见证下,向平遥县自然资源局线上发放案款4178046.8元。
该案2021年7月移送我院后,由于所涉金额极大,执行干警果断冻结被执行人账户,并对其法人限制高消费,形成有力震慑。此后,多次与被执行人沟通协调并普法教育,考虑到其公司尚在经营,强制执行所有案款将严重影响企业继续经营,在被执行人以其价值1013万余元的房产做担保的情况下,允许其继续销售并就该房产予以查封,销售后以售房款用于支付申请执行人,与此同时解冻公司账户。
房屋销售后,执行干警迅速执恢此案,在检察院、人民监督员等的见证下再次约谈被执行人,催促其将销售房屋所得款项汇入法院专款账户,由法院划拨申请执行人。自此,案件顺利执结。
高效执行是公平正义的“最后一公里”,我院将坚持常抓、常管、常严,建立常态化的监管机制,完善“一案一账号”工作机制,依托信息化加强执行案款监管,确保执行案款按规定及时发放,确保及时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。